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

发布时间:2019-06-1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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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


经办人


联系电话


使用场地

名称

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

是否需要

舞台或多媒体设备

是 □

否 □

使用时长

(单位:小时)


参与人数


现场指导老师

(签字)要求全程在场负责

具体使用日期

及时间段


场地用途及

具体使用内容


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使用安全责任书

一、爱护室内设备和物品,非工作人员不准操作灯光、音响设备,损坏公物要赔偿;

二、注意安全用电,严禁使用烟火等危险物品,举办大型活动时,必须打开南北楼门,确保集体疏散畅通;

三、场内严禁吸烟、大声喧哗,请讲普通话,倡导文明用语;

四、讲究卫生,坚果类食品及含糖饮料不带入场内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,活动结束后,


组织者负责清理场内卫生。

五、文化活动中心坚持谁使用谁负责。



 责任人(签字):



申请部门意见:







签字:


日期:


分工会意见:




签字:


日期: 年  


校工会审批意见:





签字:


日期:









注: 1、本表格由申请部门填写,按照表中审批程序进行审批,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场地。

2、使用场地时,注意安全,爱护场地内各项设施,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赵东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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