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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6-2018年立项的院级及以上各类教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11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 山医大汾院教函[2019]32

各系(部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、汾阳医院:

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的管理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质量和水平,更好地为教学服务,根据山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高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我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我院正式发文立项(2016-2018)且已达完整建设周期的院级、省级及以上各类教改课题。

二、结题申报材料

1、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三份(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四份),每套材料包括:结题报告书、结题支撑材料

结题支撑材料包括:成果主件(工作报告、研究报告、专著或论文)、成果附件(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集、案例集、课堂实录、汇编资料、视频、光盘等)、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成果鉴定、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证明文件)、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

2、所有文本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。

3、结题支撑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。除专著外,将所有资料(或复印件)于左侧装订成册,附材料目录。不按规定要求汇集完整资料,不按规定要求统一装订的,不进入结题鉴定程序。

4、山西省教育厅、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结题,请分别按照山西省教育厅、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院的安排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。

5、校级教改课题填报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改课题结题报告》(附件3),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的结题填报相应的结题报告书

6、由系(部)负责人填报《结题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

三、结题材料受理时间

请承担立项课题并准备结题的负责人,于613日下午6:00前将以上结题验收材料(含电子版)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务科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、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,应履行延期申请,由教务处审批,可延期半年或一年。

2、凡在规定时间内(周期一般为2年)未完整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,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项目,学院将终止该课题的研究并收回资助经费。

联系人:周婧婧       联系电话:0358-2100773

附件:

12016-2018年立项的各类教改课题立项名单

2、结题申请汇总表

3、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改课题结题报告

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611

 

附件1 2016-2018年立项的院级、省级及以上各类教改课题立项名单.xlsx
文件类型: .xlsx 83b479af3f50bd83537ef5e3e8f4c7b2.xlsx (14.25 KB)

 

附件2 结题汇总表.xlsx
文件类型: .xlsx c5496626f18963dc1d03c3a1d8f3ec34.xlsx (11.17 KB)

 

附件3 汾阳学院教改课题结题报告.doc
文件类型: .doc 69f57e2e61b78e30ad7cf048f88c9dea.doc (69.50 K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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