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提高服务质量的若干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2-09-07 点击数:

为了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现代教育技术保障水平,更好地为教育、科研、管理和全校师生提供一流的现代教育技术服务,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并结合本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1. 态度热情,服务热心。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思想,热情对待每一位师生,回答询问时彬彬有礼,态度和气,用语文明。

2. 程序公开,服务规范。涉及广大师生的网络服务、多媒体教学设备保障、使用,照相、摄像等教学资料的采集加工等项目,全部依据中心规定的办事程序、办理时限,做到规范服务。

3. 首问负责,责任到人。中心各个岗位均实行首问负责制,第一个接到师生员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者,均应负责作到事事有答复、有结果。对本职工作范围的及时处理,属其他岗位或其他部门工作的及时转交,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,不得推委或拒绝处理。

4. 执行纪律,严格考核。严格执行学校和中心的考勤规定,违者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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